诺蒙之血(一):交集

  滴,哒,滴,哒。

  诺蒙市中心区的一家餐饮店内

  “所以,这些鸡肉怎么处理。”

  “只过期了一两天而已,肯定要接着卖啊!”

  “好的。”

  琉斯抑制住心中强烈的不适感,拿起袋过期鸡肉,熟练的用笔修改着它的生产日期,一袋又一袋…

  店长的嘱咐令他感到恶心,他发誓要把这种违法乱象公诸于世,但现在他要做的,是忍耐。

  七天了。

  从琉斯被聘为这家炸鸡店的前台至今,已经七天了。诺蒙市身为东城区的中心区,向来以繁华的环境与恐怖的人口密度著称。一个小小的炸鸡店前台,就有20几人应聘,而琉斯能从中脱颖而出的秘诀就是…他要的工资低啊。

  于是他和店长自然就是一拍即合,那店长也想着是遇到贵人了,怕琉斯一回头反悔连忙把合同打印好让人签了。虽然店长对这种蠢人十分欢迎,但他还是怕琉斯另有所图,毕竟他这家店可“不干净”。

  不过在监视了几天后,店长便也打消了戒心,因为他“无意中”看到了琉斯与他母亲的聊天记录,上面明确的写着琉斯的母亲身患重病,琉斯急需赚钱凑医药费。

  而这一切,都是琉斯计划好的,聊天记录是伪造的,应聘的身份信息是伪造的,就连当时的其余20几个应聘者里,也有一大半是托。

  而琉斯的真实身份,其实是诺蒙市中央电视台的一名助理记者。

  几个星期前,他接到群众反映这家炸鸡店疑似使用过期鸡肉,于是他便趁机潜入店内打探信息。

  琉斯合上笔帽,打开水龙头清洗着沾上血水的双手,擦拭双手的同时,他悄悄地暂停了口袋里手机的录音功能。

  过去的七天内,随着琉斯的身份被店长“识破”,店长对他的提防就降低了很多,这也给了琉斯很大的操作空间,在他看来,这家店从被曝光到倒闭,只是时间问题了。

  五分钟后,来了第一名顾客。

  “欢迎光临~”

  “请问您要点什么?”

  “两袋无骨鸡柳。”

  “情况怎么样?”

  “诶,对不起,您说什么?”

  来人突兀的提问令琉斯感到一瞬的错愕,直到他看到那人的记者证和上面的“莱特”二字才反应过来,他看了一眼后厨正在“处理”鸡肉的店长,俯身在那人耳边轻语道:

  “证据收集到了,你先拿着,这里人多眼杂的。”

  说着,他把口袋中的手机与鸡柳放入包装袋,递给莱特。

  “注意安全。”

  莱特嘱咐了一句后就转身离去。

  同一时间,不远处的路边

  “我跟你说啊,这诺蒙可是好地方,要不是组织总部不在这,不然我可得天天来这。Tim啊,你去和你们老板提提意见呗,把总部搬到诺蒙来。”Infinite用手肘碰了碰Tim。

  那提意见也不是我的活呐,再说了以老大那性子也不可能答应,Tim在心里嘀咕道。

  “不。”Tim一口回绝了Infinite的要求。

  “什么味道这么香,哟!那儿有家炸鸡店。”

  “怎么说,买点?”

  “Infinite。”Tim叹了口气。

  “严肃点,我们这次是带任务来的。”

   Infinite见Tim难得的摆出了认真的脸色,也意识到了此次任务的重要性。

  “知道了知道了,我注意。”

  “不,我看你压根就没注意。”Tim从口袋里拿出香烟和打火机,抽上一口后接道,“组织接到消息,诺蒙市里有个小团体在做人口贩卖的生意,但,没和任何一家黑手党打过点。”

  “也就是说,有人抢我们的饭碗?”Infinite问道。

   Tim接道:“对,我们现在先去打探打探他们的态度,如果他们认怂给钱了,那这事就算了了,不过…如果他们敢反抗。”

  “我们就把他们宰了?”

  “不”Tim摇了摇头,“是你把他们宰了。”

  “啊?那你干嘛?”Infinite疑惑道。

   Tim接道:“我?你把活都干了,那我就度假呗。”

  “你tm…”Infinite握紧了拳头。

  “诶?当初不是你求着老大放你出来的吗?要不是老大看你平时干活勤快,你以为你能出来?而且其实没你的话,我这任务做起来还方便点,你知不知道自己无意之中已经拖累很多人了呐…”Tim虚着眼道。

   Infinite接道:“啊,也是哈,哈哈哈哈哈哈。”

  “那我们现在要干嘛。”

   Tim抖了抖烟灰:“第一步,先找出他们的老巢!”

  当晚,一间公寓房内。

  “只过期了一两天而已…”

  莱特正对着电脑奋笔疾书,桌上放着琉斯交给他的那部手机。

  “还真是苦了琉斯那家伙了,在那种店里呆了快一礼拜了都。”

  “这次的新闻能发出来,主要功劳还是在他啊…”

  “等他回来,请他喝一杯吧。”

  平日里,就属莱特和琉斯关系最好,上头也是注意到点,很多次的任务都安排他们在一组行动。

  莱特停下了胡思乱想,他的肚子有点痛,穿过客厅,路过冰箱的时候,他看到了贴在冰箱上的一张照片。

  照片里,两个相貌、年龄相仿的男孩正欢笑着搂在一起。

  “麦可,你到底在哪…”

  莱特摇了摇头,他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事会降临到他身上。

  麦可和莱特是亲兄弟,一年前,他们在逛街的时候,莱特的包被人抢走了,他嘱咐麦可呆在原地不要动,自己便追了上去,由于记者工作带来的良好身体素质,加上莱特平时也有在健身,他很快就追上了那个小偷,小偷见跑不过莱特,就把包给扔下了。

  但等莱特拿着包回去时,却发现麦可不见了!

  莱特尝试过不少办法,无论是求助警察还是分发寻人启事,但最终都是一无所获,麦可就像是突然消失了一样。

  莱特一直都处于深深的自责中,在他看来,麦可的消失是由他一手引起的。

  而在莱特一蹶不振的这段时间里,是琉斯一步一步开导他,把他从深渊里拉出来的,因此,莱特一直都把琉斯当成是自己的亲弟弟对待。一方面是对他的感谢,一方面是缓解自己的悲伤。

回到卧室,莱特关上灯。

  “时候也不早了,赶紧把这篇稿子给编辑看看吧。”莱特想着,把稿子发给了总部的编辑。

发完,他便就着夜色,在被窝里入眠了。

  只过了不到十分钟,莱特就被编辑的电话吵醒了。

  “喂!莱特!出大事了!”

  “琉斯遇害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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